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渭源民国十八年饥荒
民国十七年,甘陕两省发生了历史上少有的大旱,春夏无雨,河水干枯,渭源也颗粒无收。立秋后饥荒普遍发生,百姓缺粮断炊,至第二年春天,即发生了严重的饥荒。
大小牲畜,宰杀殆尽,所有能吃的树皮全部被剥光,穷苦人家携儿带女,出外逃荒,又随时遭到土匪抢劫。更严重的是当时粮价上涨,小麦市价每升(折合十四点五市斤)银元伍元以上,油渣每市斤银元壹元。有粮的人囤积居奇,即使粮烂在窖里,也不肯借给穷人,主要是怕借粮人饿死无法收回。有的用土地抵押借粮,一垧山地顶银元壹元,五垧山地才能借粮一升。因此,有粮食的人发了大财。
那时,县境内饿殍遍地,无人掩埋,任凭狗吃鸟啄,招致瘟疫大量发生。人吃人的现象时有所闻,小孩不敢出门,大人不敢单身走路。群众死于兵祸、匪患、饥饿、疫病的不计其数。据史料记载,甘肃五十八县(当时甘肃共有七十二县),死亡人数在二百五十万以上。会川全镇约有一千多人死亡,死亡率在百分之七十以上。同时,外地逃荒“吃大户”的成群结队,蜂涌而来,明讨暗抢,群众苦不堪言。大街小巷,尸体横陈,几十天无人掩埋。以后在下庙河滩,上庙玉帝庙滩,挖了几个大坑,抛放尸体,悲惨情况目不忍睹。
据说当时下官场有个粮商户董满城,做饭放赈。但杯水车薪,无济于事,反而招来外地的大批饥民,因饭少人多,饿死者不计其数。
《甘肃文史资料》记,甘肃全省,死于饥饿的有一百四十多万人,死于瘟疫的有六十多万人,死于兵匪的有三十多万人。民国政府拨来救济款八十多万元,平均每县只有一万多元,渭源是个小县,只能分到几千元。但发放救济款多由官绅经手,灾民所得无几。至民国十八年秋后,因当年庄稼丰收,群众始免于难。